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2013/12/16公共圖書館(十二)

借書不用還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2007/4/1, 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returnnothing.htm
for 全國新書資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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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不用還,是圖書館2.0最明顯的特徵之一。還書不是議題,借書也不是目標,適時適地讓讀者讀到預期的書,才是圖書館存在的目的之一。

還書帶給讀者壓力,造成圖書館與讀者的緊張關係,借書不用還是解除緊張關係的根本之道。還書是為了再借出去,借書是為了有書可讀。在資源充裕的情況下,即使不收回外借的圖書,仍有足夠的圖書可供借閱,當然就 不必還書,不但簡化作業流程,還可以豐富讀者的自家館藏,每個家庭都是圖書館,走進自家或鄰居的客廳,就可以閱讀。

1602年,湯瑪斯‧博德利爵士(Sir Thomas Bodley, March 2, 1545 - January 28, 1613)捐贈圖書館給牛津大學,指定該圖書館不僅服務牛津大學師生,還應服務所有文人(Republic of Letters); 館藏供社會大眾使用,不要求與牛津大學或學術有關;當其他的圖書館還限制讀者資格時,博德利圖書館已被稱為牛津大學的公共圖書館(The Publique Library of the Unviersity of Oxford), 直到今天,六成的讀者來自牛津大學之外。

受限於當時的科技及習俗,博德利圖書館的館藏祗限館內閱讀,400多年來,世界各地的讀者必須風塵樸樸地來到牛津大學,才能使用博德利圖書館。博德利圖書 館對此不便耿耿於懷,郁於科技的限制,心有餘而力不足。

博德利圖書館參與早年的英語文獻線上資料庫(Early English Books online, EEBO)及十八世紀古籍資料庫(Eighteenth Century Collections Online, ECCO)等數位化館藏計畫,但是該等計畫的商業模式,限制學者的近用權,無助於實現湯瑪斯‧博德利爵士的初衷。(注 1)

法令現況

社會上已有很多書是不用還的,基於宗教、意識形態、社會責任等目的,有些人編印特定的圖書,讓它們在社會流動。例如: 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 贈送印本及多媒體版的佛書;國際基甸會中華民國總會, 贈送印本聖經;還有更多有心人士,徵求業主同意後,在車站、廟宇等公眾場所, 放置勸人為善的圖書,任人取閱、歸還。(注 2)

出版社效法美國的行書計畫(Bookcrossing),在臺灣發起「書本冒險旅行計畫」,請求讀者把看過的書,置於公眾場所,供有緣人隨機取閱、歸還,讓圖書展開不可知的旅程。(注 3)

圖書館將讀者捐贈的圖書、撤架後的圖書,不定期地置放櫃檯,供讀者自由取閱,也是行之多年的慣例。

在正常運作下,圖書館的館藏不可能無限成長,有一定的極限。在圖書館裡待了一陣子的圖書,總有年華老去讓位給後來者的時候;等待撤架圖書,祗要外觀 尚佳,讀者願意借閱,圖書館就可做個順水人情,為這本書找個新的家,由讀者賦予新的生命,到另一個圈子,繼續它的旅程。(注 4)

英國圖書館學會建議,公共圖書館的館藏汱換率為8年,期限一到,不論館藏狀況如何,一律更新。(注 5)美國維吉尼亞州費爾非克斯郡(Fairfax County, Virginia)的公共圖書館系統有21個分館,採用 SirsiDynix 系統後,為了反應市場需要,將兩年內不曾外借的書,全部下架。(注 6)

圖書被撤架移除是可預見的,讀者不還書,祗是其中一個因素。沒有歸還的書有點像是「楚人失弓」,本來就在天地之間,除了法定寄存圖書館之外,其他圖書館都不具備永久保存館藏的功能。

讀者主動不還書,圖書館可以停止該讀者的借書權,並依照圖書館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得自行報廢。以臺灣社會的風氣,圖書館很難採取法律行動,將該書強制取回。所以,不必費心於取回未還的圖書。

技術到位

類比的印本圖書複製成本高,圖書館難以負擔高量的複本,無法想像借書不還的後果。不過,以數位方式透過網際網路傳送的電子書,它的複製成本與傳送成本趨近於零,圖書館永遠還有一份電子書,沒有必要執行還書的程序。

當代的圖書幾乎都經由電腦編輯排版,製成數位格式,再據以印刷成為類比的印本。著作財產權所有人基於商業考量,販售印本維生為主;圖書館衡量預算,祗能買入有限度的印本,讀者必須在預約清單或館際互借上等待。

舊思維在新技術中掙扎,複製及傳送的成本已經很低,仍然要求客戶遵守舊的法律,歸還不需要歸還的數位圖書。

經由著作財產權所有人的授權之後,以21世紀的圖書館學管理技術,借電子書不還,是實際可行的。

著作財產權的研究,發展出多種授權模式,「創用CC」保留著作財產權所有人的商業利益,且讓網民成為現成的業務員,透過持續的授權,每個人都可以(注 7)

重製本著作、將本著作收錄於一個或多個編輯著作之中、以及當收錄於編輯著作時重製本著作;
創作及重製衍生著作;
散布、公開展示、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或以數位聲音傳輸方式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本著作(包括收錄於編輯著作中之本著作)重製物或錄音物;
散布、公開展示、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或以數位聲音傳輸方式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衍生著作重製物或錄音物。
數位圖書

可以合法下載閱讀的網路數位書,應該不在少數,祗是難以取得確實的數字。此處描述的谷歌(Google)、歐萊禮(O'Reilly Media, Inc.)、古騰堡計畫(Project Gutenberg)、網際網路典藏所(Internet Archive)等,祗是較為出名的少數。

谷歌圖書搜尋(Google Book Search)與出版社合作,以增加書籍的銷售量為目標,從保護書籍內容的前提,協助使用者找到書籍;城邦與博客來是臺灣地區首先談妥合作內容的出版社。(注 8)

谷歌並與德國巴伐利亞州圖書館(Bavarian State Library)、美國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美國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西班牙國立 加泰羅尼亞圖書館(The National Library of Catalonia)、西班牙馬德里大學(University Complutense of Madrid)、美國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美國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美國紐約市公共圖書館(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英國牛津大學(Oxford University)、美國史丹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美國維吉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University of Wisconsin - Madison)等十三個單位合作,將部份館藏數位化,供讀者全文檢索,視授權範圍提供下載全文、部份檢視、片斷檢視或不提供內文。(注 9)

歐萊禮公司的開放圖書系列(O'Reilly Open Books Project),已有54本,其中的19本,於販售印本的同時,也提供電子檔,讓讀者從網路讀到全文。絕版書則祗有電子檔。(注10)

古騰堡計畫始於個人電腦萌芽之前,1970年以來,已經累積二萬多本電子書,以公共版權為主,包括69本中文書。(注11)網際網路典藏所的時光回溯機(Wayback Machine)典藏舊的網頁,並典藏並公開使用 57,752 部電影、37,741 場音樂會實況、124,328 種有聲書、189,695 種圖書。(注12)

中文數位圖書

中文圖書不算少,應有相當的圖書以數位方式呈現。基於廠商的商業利益,絕大部份的數位圖書,必須申請帳號才能使用;依授權條款分為: 館內使用、校園使用及網際網路使用三種等級。

圖書館可以從沒有著作財產權主張的數位圖書著手,先將該等圖書融入本館目錄,供讀者檢索,納入館藏,實體或連結均可。國家圖書館、中原大學圖書館、淡江大學圖書館等數十所圖書館,都製作相當的連結,供讀者查尋部份的電子書,並提供自由下載。

臺灣本土製作的電子書不在少數,以納稅人的公帑補助或獎勵, 再以各種理由主張著作財產權, 以有限的授權模式, 強迫圖書館付更多的費用, 取得本來就是公共財的授權。

最令人佩服的是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聚合志工的力量,將整部大藏經逐字鍵入校對。不但放在網路, 自由查尋下載, 還提供光碟片, 供各界自由索取。(注13)

政府支持的官方數位化工作, 已經持續多年, 成果很可觀。以300dpi解析度製作後, 再降階轉存為較低的解析度, 提供多種用途:

典藏級:保護國家利益,僅提供目錄, 不提供內容
電子商務級:訂定合理價格,供市場化銷售
公共資訊級:免費供一般大眾使用
為保護國家 利益,不予公開, 精密、高解析度的典藏級檔案; 運用在學術研究、商業、產業、出版、加值等方面的電子商務級檔案, 以平價的方式,在市場銷售;供中 小學教育、知識普及和社區文化發展等使用的公共資訊級檔案, 免費提供給國人使用。(注14)

300dpi的解析度屬於國家利益, 也是匪夷所思的做法。重製費用趨近於零, 製作成本均由國家負擔, 為什麼可以販售? 對照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開放式課程網頁」, 基於社會責任, 全盤開放, 並因此而招來日本、越南等國的參與, 臺灣的中文翻譯志工沒有收取任何費, 全盤奉獻。(注15)

圖書館的本質

數位圖書是強勢團體的禁癵,這個世界裡,沒有網路沒有電腦,甚至沒有電力的地方,比我們想像的還廣。圖書館如何在這些地方提供借書不用還的服務呢? 確實是很嚴肅的議題。

網路行動圖書館是美國的志願團體,以車輛帶著電腦及網路,自備發電機,奔波於美國境內無網路的地方,從衛星網路下載圖書,印刷裝訂成冊,借給讀者,不用還。(注16)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與國際圖書館協聯盟(IFLA)共同主張: 「公共圖書館提供無私的服務, 不因年齡、種族、性別、信仰、國籍、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 應該是期待圖書館能夠摒除舊思維的限制, 在新科技的協助下, 發揮圖書館的既有理想,讓讀者可以儘情地享用資訊大餐,沒有任何顧忌。(注17)

這就是圖書館的理想,借書不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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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不用環是理想的,但在台灣甚至是全球要達到這樣的事也很困難。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2013/12/2公共圖書館(十一)

中國公共圖書館

清同治11年(1872),江瑞安人許拙學辦心蘭書社,「定議之初,人約二十家,家先出錢十五千,合三百千,購置書籍 ...... 于是鄉里皆知有書社。長江以南,漸有仿行者」。

光緒二年(1876),國英即構藏書樓五楹,取名共讀樓,邀各方嗜古者,暇輒往觀。國英,字鼎臣,吉林人,為滿洲世冑,敏而好學,曾為粵東鹺使,治績卓著。公餘輒搜羅書籍,凡二十餘年。據光緒六年(1880)所刻《共讀樓書目》,國英自序

「時值髮捻回各逆滋擾,半天下版籍多毀于火,書價大昂,藏書家秘不示人,而寒儒又苦無書可讀。余早有購藏書籍之志。同治甲子[3年(1864)],勸同志諸君子共立崇正義塾,嗣屢蒙恩,握廉捧所餘,獨以購書。光緒丙子[2年(1876)],于家塾構藏書樓五楹,顏曰共讀。其所以不自秘者,誠代子孫未必能讀,即使能讀,亦何妨與人共讀,成己成人無二道也。」

《書目》末附條規引曰:「予今久遠,倘有不肖子孫擅將書攜出樓,則散亡必速,汝等亦當體吾聚人藏之艱難取。」

共讀樓藏書,總計3,200餘種,25,000餘,法帖430餘冊。

闡述公家立書院、藏書院、書籍館之事:

鄭觀應〈藏書〉

馬建忠〈擬設翻譯書院議〉

康有為〈上清帝請大開便殿廣設圖書館〉

孫家鼎奏請官辦書局

刑部左侍郎李瑞棻奏請推廣學校摺

王韜〈廣設香海藏書樓序〉:「夫藏于私家,固不如藏于公所。私家之書,積自一人,公所之書,積自眾人。私家之書辛苦積于一人,而或子孫不能守,每嘆聚之難,散之易。惟能萃于公,則日見其多,無慮其散矣。」

光緒23年(1897),北京通堂設圖書館,並制定了會章十二條。中國有據可查最早使用「圖書館」一詞,並制定章程的圖書館。

光緒26年(1900),徐樹蘭捐銀八千六百餘兩,購郡城西地一畝六分,議辦「古越藏書樓」。光緒二十九年(1903)告成,次年對社會開放。

光緒29年(1903)冬,在杭州東城的杭州藏書樓改名為浙江藏書樓,並移建於大方伯里。其書目按經史子集分類,有甲乙兩編, 甲編計4,492種67,360餘卷, 乙編1,077種2,570餘冊。其「閱書借書章程」 曰: 無論進士舉人、貢監生童,但志在通知古今中外者,均准入樓閱書借書。

清宣統元年(1909)前後,地方大吏上奏請求創設省圖書館,似乎成為風氣:

    山東巡撫袁樹勳奏請山東省創設圖書館
    山西巡撫寶棻奏請山西省創設圖書館
    浙江巡撫增韞奏請浙江省創設圖書館
    湖南巡撫龐源書奏請湖南省創設圖書館
    雲南提學司葉爾愷奏設雲南圖書館
    廣西巡撫張鳴岐奏請廣西省創設圖書館
    奉天總督徐世昌等奏請建設黑龍江圖書館
    安徽巡撫馮煦奏採訪皖省遺書以存國粹並設圖書館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為前署提學使盧靖捐建圖書館請獎
    張之洞請求設立京師圖書館
京師圖書館成立後, 民國5年(1916)3月,教育部通令,「凡國內出版書籍,均應依據出版法,報部立案,而立案之圖書,均應以一部送京師圖書館求藏,以重典策,而光文治。」

民國15年,教育部訓令各縣「凡商店出版及私人著述圖書,應以四部送各省教育廳,由廳分配。以一部呈部,轉發國立京師圖書館,一部逕寄國立編譯館,二部分存各省立圖書館,及各該地方圖書館。」

光緒31年(1905)在湖南省成立第一所公共圖書館, 是為官辦新式圖書館之首聲。

當代

在中國來說,公共圖書館取決於具體城鎮的大小及當地政府的投入,圖書館的狀況及藏書量相對會有很大的差別。與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等西方已開發國家相比,中國的公共圖書館的發展起步較晚,總體來說財政投入匱乏,廣大人口中公共圖書館的建設和使用嚴重落後於已開發國家:「據統計,中國平均每46萬人口才擁有一家公共圖書館,總共3000家公共圖書館中有600多家全年無一分購書經費,全國人均擁有公共圖書館藏書僅為0.27冊。全國公共圖書館持證讀者數582萬,僅佔全國總人口的0.47%,美國這一比例是2/3,英國是58%。美國每1.3萬人擁有一家公共圖書館(美國共有近12萬個各類圖書館,其中公共圖書館有9445個,大部分在社區鄉鎮),英國和加拿大每1萬人左右擁有一家公共圖書館,德國每6600人一家,奧地利4000人,瑞士3000人」。

據調查,中國「公共圖書館一項,在農村幾乎就是空白,普及率僅為5.9%,90.3%的農村居民表示當地沒有任何可供借閱圖書或音像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體育設施的缺乏使農村居民的業餘生活非常單調,影響了生活質量。

中國的公共圖書館大部分是在省、市、縣、鄉等地域劃分的基礎上由政府投資建立的,依次分類為:國家圖書館、省級圖書館、市級圖書館、縣級圖書館;城市圖書館、教會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音樂圖書館、青年圖書館、醫院圖書館、監獄圖書館、工具書圖書館、盲人圖書館、軍隊圖書館。

中國第一座對公眾開放的圖書館是1929年由中國科學社建造的明復圖書館,現為上海盧灣區圖書館。杭州圖書館是目前中國對讀者開放比例最大的公共圖書館,將近90%的面積接待讀者。

The best reading for the largest number at the least cost.

沒有圖書館的日子也過得好, 如果資訊是重要的, 為什麼圖書館的經費那麼艱難? 如果資訊必要的, 為什麼見不到 使用圖書館的人潮。

行政區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自1997年以後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等四類一級行政區,自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以後共有34個一級行政區,即23省(其中台灣省未實際管治)、4直轄市、5自治區和2特別行政區。以省、地區、縣和鄉四級架構為主,其次為省、縣、鄉三級架構。

三級架構:直轄市、省(第一級)→縣級行政區(第二級)→鄉級行政區(第三級) 特例如:省(第一級)→地級行政區(第二級)→鄉級行政區(第三級);

四級架構:省、自治區(第一級)→地級行政區(第二級)→縣級行政區(第三級)→鄉級行政區(第四級);

五級架構:

特例①:省、自治區(第一級)→地級行政區(第二級)→縣(第三級)→區公所(第四級)→鄉、鎮(第五級);
特例②,僅限新疆伊犁:自治區(第一級)→伊犁州(第二級)→地區(第三級,塔城、阿勒泰)→縣級行政區(第四級)→鄉級行政區(第五級);
特別行政區轄域範圍小,根據基本法不設政權性區域組織,沿用殖民地時期的區域劃分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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